为积极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解决我市建筑企业因疫情突发和复工艰难而导致的资金紧缺难题,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动作为,创新担保产品和服务方式,于近期推出了“筑保贷”担保产品。
“筑保贷”面向所有加入赣州市建筑协会的企业,具有信用担保额度高、担保费率低、分期还款等优势,贷款总额度为1亿元,年化担保费率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条件见《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筑保贷”担保产品方案》)可由市建筑协会向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和赣州农商银行营业部出具书面推荐函,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和市农商行营业部独立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各方签订合同。
附件:《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筑保贷”担保产品方案》
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筑保贷”担保产品方案
一、支持对象
加入赣州市建筑协会的企业
二、准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主体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借款主体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含)且近五年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信用良好;
4.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年均项目回款且近一年项目回款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近三年年均项目回款且近一年项目回款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取近一年四个季度末数据平均值);
6.企业近一年项目回款金额不低于企业现有贷款金额及对外担保金额、实际控制人和股东用于企业经营贷款金额、本次担保贷款金额三者之和的4倍。
三、担保贷款额度
总额度为1亿元,单户企业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企业最高500万元、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最高300万元;
2.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近一年中标合同金额(包括有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央企分包合同、政府邀标项目及国内建筑业前50强企业分包合同)的2%;
四、反担保措施
1.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配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承担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
2.按担保贷款金额的5%缴纳保证金,对“筑保贷”产品项下全部贷款承担质押反担保责任,并在全部贷款结清后根据比例对保证金余额进行退还。
五、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担保费率
1.贷款期限为1-3年且每一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本产品项下发放的第一笔贷款起始日起计算至第三年的日期。
2.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其中,贷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的,从第2季度末开始按季度还款,贷款到期前分期还款金额不低于30%;贷款期限为1年-2年(含)的,从第3季度末开始按季度还款,贷款到期前分期还款金额不低于40%;贷款期限为2年-3年(含)的,从第4季度末开始按季度还款,贷款到期前分期还款金额不低于50%。
3.年化担保费率1%,按年收取,按季度结算。
六、担保贷款程序
1.市建筑协会向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赣州农商银行营业部出具书面推荐函,贷款主体按要求提供企业贷款资料;
2.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和市农商行营业部独立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各方签订合同。
3.担保贷款实行分批集中发放,首批贷款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
七、逾期处理
1.贷款主体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缴纳担保费、还本付息的,在合同规定的宽限期内由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市农商行营业部、市建筑协会向贷款主体进行催收,催收无效的,未偿还贷款资金首先从保证金中扣划,扣划后仍有不足的,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向市农商行营业部代偿80%部分。代偿后,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市农商行营业部继续向贷款主体和反担保人进行追偿,追偿回的款项依次扣除追偿费用、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和市农商行营业部实际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依旧作为保证金池使用。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市农商行营业部有权采取包括暂停新增贷款审批、压缩现有贷款等措施确保贷款余额控制在保证金余额的20倍以内。
2.市建筑协会对超过宽限期仍未缴纳担保费、清偿贷款本息的贷款主体在协会内进行通报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直至履行完毕。
八、产品清算
本产品三年一周期,三年到期后对全部贷款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对产品进行完善由公司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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